一、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資料
Q1:如何準備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資料?
A1:提供與產品接觸之包裝(組件)材質及容量,由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評估包裝材質對於產品之潛在風險。
Q2:提供包裝材質資料時,應注意什麼事項?
A2:應確認提供包裝材質資訊與產品標示包裝材質之一致性,倘產品有多種包裝樣式,各種不同材質及容量,應分別詳列之。
二、產品安全資料
Q1:如何準備產品安全資料?
A1:由符合資格之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全面審視產品各項資料,包含各成分、化學結構、暴露量、成分相互作用及毒理學研究數據等,對此產品安全性進行評估及提出結論,並於產品安全資料簽名並加註簽署日期。
Q2:產品有哪些變更時應重新評估安全資料及簽署?
A2:產品之成分、製程及包材等變更涉及產品品質安全時,應請安全資料簽署人員重新評估產品安全性並重新簽署產品安全資料。
三、安全資料簽署人員 (SA) 資格要件
擔任產品資訊檔案(PIF)之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無須考取相關證照,但須同時符合「訓練課程」與「學經歷背景」兩大門檻,並備妥佐證資料。
A.訓練課程門檻(必要條件)
必須修習由台灣、境外大學或相關主管機關開設之「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內容包含法規、成分風險應用、評估方式及報告撰寫等模組),並取得結業證明。
B.學經歷背景門檻(擇一符合)
1.專業系所畢業:台灣、境外大學之醫學系、藥學系、毒理學、化粧品學或其相關系、所畢業。
2.化學/化工背景+資深經驗:
限於2019年 6 月 30 日前,自台灣、境外大學化學或化工系、所畢業,並在產業界具備 5 年以上化粧品安全評估相關工作經驗者。
C.應備佐證資料
1.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2.訓練證明: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之時數或結業證明。
3.工作經歷證明(僅適用化學/化工背景者):5 年以上相關工作之在職或服務證明。
Q1: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要先領有畢業證書後,再完成訓練課程時數,才可以擔任?
A1: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取得學歷及完成訓練課程無先後順序,兩項條件均滿足即可,故依法規規定之系、所學生在校時完成訓練課程,畢業取得學歷,或已完成訓練課程者,後續進修取得相關學歷,均得任安全資料簽署人員。
Q2:安全資料簽署人員須於同一單位完成訓練課程時數?
A2:安全資料簽署人員未限須於單一授課單位取得課程時數,得以透過修習各台灣、境外大學或台灣主管機關所開設之訓練課程累積時數,使達足數。
Q3: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要由公司內部人員擔任嗎?
A3: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之產品安全資料,除由公司或代工廠內之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署外,亦得由第三方單位符合規定者為之,且境內外人士皆可擔任。
Q4:安全資料簽署人員每年須接受回訓之規定,如何計算時間?
A4:依台灣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安全資料簽署人員每年應接受由台灣、境外大學或台灣主管機關所開設與第 4 條第 2 項相關課程至少 8 小時。每年接受持續教育按年認定,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署文件當年應完成當年度之持續教育課程及時數,以符合規定。
Q5: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與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各應負什麼責任嗎? A5:安全資料簽署人員應確認所載資料完整性、真實性及正確性,且確實執行他人委任其處理事務應盡之義務,及業者營業秘密保密之責等相關責任。依台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產品標示之製造或輸入業者,係為化粧品責任業者,應確保上市產品之品質與安全,且對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署之產品安全資料,有審視安全評估報告之責任。
資料來源: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