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與申請條件
本政策適用於中國大陸杭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處於正常經營狀態,並符合規定條件的中國大陸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人。
(一)適用範圍。“快速通道”適用於中國大陸國產普通化妝品的首次備案與變更備案,但下列產品不適用:牙膏、兒童化妝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妝品和宣稱具有祛痘、抗皺、去屑、除臭、無泪配方、溫和(無刺激)、適用於敏感肌的化妝品及僅供出口的化妝品。
(二)申請條件。申請“快速通道”的備案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備案人與人員資質。
是依法設立且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企業或其他組織,申請備案人應配備熟悉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和質量安全專業知識、具備3年以上備案工作經驗的人員負責產品備案工作
2.質量合規情况。
備案人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近3年不存在《通知》規定的嚴重質量管理缺陷、監督抽檢不合格、質量安全行政處罰、Ⅳ級及以上化妝品安全事件等情形。
3.備案資料質量。
備案產品在各級負責藥品監管的部門的備案資料整理和技術核查中,不存在結論爲“責令改正並暫停生產銷售”或“取消備案”的情况;提交“快速通道”申請承諾前,最新5個產品的首次備案資料整理問題所在模塊平均數不多於2個,且問題平均數不多於5個。
二、工作流程與動態管理
(一)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備案人可按照以下程序申請納入“快速通道”:
1.自願申請:備案人簽署《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快速通道”申請承諾書》,並按要求向所在地區、縣(市)市場監管局提交申請材料。
2.區縣初核: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對申請的備案人與人員資質、質量合規情况、承諾書提交情况等條件進行初步核實,通過後將情况匯總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3.市級核對確認:市市場監管局對區、縣(市)市場監管局上報情况進行核對,重點瞭解備案人備案資料質量,並結合日常監管信息,以風險可控爲原則,確定是否納入“快速通道”。
4.結果告知:經確認納入“快速通道”的,市市場監管局將結果告知區、縣(市)市場監管局,並抄送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督管理處。
5.資料整理及公布:納入“快速通道”的備案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產品備案資料後,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整理及公布。
6.事後技術核查:備案人所在地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在產品備案後1個月內開展技術核查,並分別於每季度末前將核查情况匯總報送市市場監管局。
(二)動態管理:退出機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入“快速通道”的備案人退出“快速通道”:
1.在季度技術核查中,被出具“責令改正並暫停生產銷售”或“取消備案”結論,或技術核查結論爲“責令改正”且問題所在模塊數多於2個的產品(以下統稱不合格產品),占其當季被核查產品總數比例超過30%。
2.在中國大陸國家、省、市級備案能力測評中結果不符合要求。備案人退出“快速通道”後,如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申請條件,可在退出1個季度後按本通知規定流程重新申請。連續3次退出的,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三、實施時間:本通知自2026年7月8日起施行。
實施後,符合條件的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人可按照《通知》要求申請納入“快速通道”,並接受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的事後技術核查、培訓評估。
附件:
1.中國大陸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快速通道”申請承諾書(模板)
2.“快速通道”適用備案產品技術核查匯總表
附件網址:https://zfgb.hangzhou.gov.cn/11/106220263/t109220263064/530500.shtml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06.08